中亚进口商品进入中国后是否可以免税,需要先区分“个人进境物品”和“商业进口货物”。哈萨克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商品进入中国,并不会因为属于中亚地区来源就自动获得一个统一的免税额度。对于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机械设备、食品、原材料、日用品等货物,通常应当按照对应商品编码、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办理进口纳税手续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,个人合理自用的进境物品,在规定数额以内可以免征关税;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物品,则按照进口货物征收关税。目前常见的免税数额主要针对个人携带行李和个人寄递物品,并不是给企业进口货物设置的普遍免税门槛。

现行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办法》规定,进境居民旅客携带个人自用物品的免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,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免税额度为2000元人民币;个人寄递物品的应纳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内,可以免税放行。同时,相关免税规定仅适用于个人自用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如果中亚商品是企业批量采购后,通过公路、铁路、阿拉山口口岸等渠道进入中国进行销售,那么一般不能拿5000元或2000元的个人免税额度来计算。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,也有独立的税收政策和交易限值,需要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则处理。
一、中亚进口商品有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税?
1. 个人携带物品存在免税额度
个人从中亚国家返回中国时,如果携带的是个人合理自用的行李物品,可以按照进境物品相关规定享受一定免税额度。现行规定中,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,可以免税放行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,可以免税放行。免税额度并不是允许个人大量携带同一种商品进入中国销售。如果携带物品超过规定额度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,通常按照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征税;对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则可能按照规定对整件物品征税。
2. 个人寄递物品存在小额免税规定
通过个人邮寄方式从中亚国家寄送物品到中国,也有相应的小额免税规定。现行办法明确,个人寄递物品的应纳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内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需要注意的是,“应纳税额50元以内”并不等于“货物价值5000元以内”。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前者看的是计算出来的税款金额,而不是简单看包裹的商品价格。
二、企业进口中亚商品有没有统一免税额度?
1. 一般贸易进口不能直接使用个人免税额度
如果中国企业从哈萨克斯坦采购一批机械设备,再通过铁路运输至阿拉山口口岸进口,属于商业贸易行为,就不能使用个人进境物品的5000元免税额度。企业一般需要按照进口货物规定办理报关,并根据商品HS编码、完税价格以及适用税率计算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费。《关税法》明确,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目和税率按照《进出口税则》执行。
2. 特殊政策下可能存在免税待遇
企业进口货物并非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。国家针对特定区域、特定用途、特定展会或者特定商品设置的税收优惠,需要按照对应政策执行。所以,企业如果看到“进口展品免税额度”“特定区域免税”等政策,需要继续核对具体适用条件,不能理解为中亚商品普遍存在一个固定的企业免税金额。
三、跨境电商进口与普通贸易不能混在一起计算
1.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独立的额度规定
中亚商品如果通过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方式进入中国,其税收处理与一般贸易进口不同。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规定,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,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人民币。在限值以内,关税税率暂设为0%,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%征收。这类政策中的“2000元”和“20000元”属于交易限值,并不能直接认为是“免税额度”。因为在符合限值的情况下,关税虽然暂设为0%,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仍按照规定征收。
2. 超出电商限值后需要按照规定征税
如果单次交易超过2000元,或者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额超过20000元,相关交易不能继续按照限值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方式处理。对于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,也有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的规定。
四、常见问题
问:从哈萨克斯坦带5000元以内商品回中国就一定免税吗?
答:不一定。5000元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免税额度,同时还需要满足个人合理自用、合理数量等要求。烟酒等特殊商品还存在单独的数量管理规定。
问:企业从中亚进口5000元以内的商品,可以免税吗?
答:不能直接这样判断。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商品,不适用个人旅客5000元免税额度。商业进口货物应按照进口货物的相关税收规定办理。
问:个人从中亚邮寄商品,50元以内是不是货值50元?
答:不是。现行规定中的50元指的是应纳税额,即按照规定计算后应缴纳的税款在50元人民币以内,可以免税放行,并不是说商品价值在50元以内才免税。
问:中亚商品通过跨境电商进口是不是完全免税?
答:不是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规定交易限值内,关税税率暂设为0%,但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并非全部免除,而是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%征收。
中亚商品进入中国后,并不存在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所有商品的统一免税额度。个人旅客携带的合理自用物品,可以按照现行规定享受相应免税额度;居民旅客目前为5000元人民币,非居民旅客为2000元人民币。个人寄递物品则规定应纳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内可以免税放行。上述政策都强调个人自用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方式从哈萨克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进口商品时,则不能使用个人免税额度。企业需要根据具体商品编码、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办理进口申报和纳税。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,则按照专门的交易限值和税收政策执行,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,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,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%,但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仍按规定征收。另外,特定展会、特殊区域以及特定用途的进口商品可能存在专门的税收优惠。